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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参政议政工作的意见

民建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参政议政工作的意见

时间:2012-10-2 作者:民建省委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加强参政议政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履行参政党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需要。为使我会参政议政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充分发挥民建的特点和优势,最大限度地调动全省各级民建组织和广大会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结合我会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学习,广泛宣传,创造良好的参政议政氛围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把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政治任务,通过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题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念,激发广大会员的政治责任感,增强会员的政党意识和参政议政的自觉性。

(二)进一步加大对参政议政工作的宣传力度。在《28365-365备用网站》和28365-365备用网站网站上开辟参政议政工作专栏,对民建省委及各地方基层民建组织有关参政议政的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要在《28365-365备用网站工作简报》上及时反映参政议政工作情况,积极开展参政议政工作的理论研究,定期编发《民建贵州省委参政议政成果汇编》。

(三)积极拓展对外宣传的渠道。要坚持将参政议政经验和参政议政成果向中央和省各新闻媒体推荐。每年要力争有一至二篇重要文章在《贵州日报》、《贵州政协报》、《人民政协报》或民建中央《经济界》发表。

二、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形成全会积极参与的机制

(四)加强对参政议政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把参政议政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民建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要把参政议政工作放在主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适时解决参政议政工作中的问题。

(五)建立健全参政议政会议制度。要把参政议政工作作为主委会、常委会和全委会的重要议题。每年年初应根据民建中央、中共贵州省委、省政府、省政协和中共省委统战部等部门提出的调研方向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落实全年参政议政工作任务。在每年人大、政协全体会议召开前,要对提交会议的议案、提案、发言、建议等进行研究。每年底召开的常委会和全委会,要把参政议政工作总结作为重要内容。

(六)充分发挥专委会的作用。要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形成有利于专委会开展工作的良好机制。发挥专委会各具特色、智力密集、咨询性强的作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调查研究。每年各专委会要提交一至二份参政议政调研报告。

(七)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人员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民建各级组织同会员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人员的联系,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会内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人员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履行代表、委员职责,关注国事、关注省情,关注民生,积极带头发挥参政议政的主力作用。

(八)建立民建省委专家咨询组制度。成立民建省委参政议政专家咨询组,对会内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等重要事项、重要课题的调研选题及成果论证等进行专题咨询,提出意见建议,供省委会参政议政决策参考。各专家咨询组成员要积极参与,认真履行职责。

(九)发挥民建基层组织的作用。民建基层组织要引导和组织会员积极参与民建省委开展的调研活动,广泛收集会员对我省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整理形成有较高质量的社情民意或建议,及时通过信息员渠道上报省委会。

(十)发挥民建各级组织专职干部的作用。民建省委和地方组织的专职干部要定期深入基层,参加支部组织活动,听取和反映会员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存在问题。

三、联络各方,拓宽渠道,提高参政议政工作的实效

(十一)切实加强会内外各级组织之间的联系。进一步加强与民建中央及其相关部门的联系,适时争取支持和指导。加强民建各地方基层组织之间的横向联系,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调研、共同促进工作的良好机制。要主动与兄弟省(市、区)民建组织联系,学习借鉴参政议政的经验和成果。

(十二)建立健全与中共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有关部门及单位的联系机制。进一步加强与中共党委研究部门、政府对口联系部门、人民团体、科研单位、学会协会等社会有关方面的联系与协作,提高参政议政质量和实效,扩大参政议政影响。每年要结合参政议政的重点领域,主动与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等部门建立联系、协作调研,提出有较高水平的参政议政报告。

(十三)积极研究和探索参政议政与服务社会有机结合的途径。把参政议政调研融入服务社会之中,服务社会要着眼于参政议政,通过服务社会工作的开展,深入了解和及时反馈省情和社情民意,拓宽参政议政信息渠道。

四、突出重点,注重特色、不断拓宽参政议政领域

(十四)扬长避短,抓好参政议政选题。本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把中共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关注的问题、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参政议政调查研究的重点,从民建的实际和所能出发,每年选准一至二个重点题目,认真组织调研,适时提出带全局性并切实可行的建议。

(十五) 发挥好民建的界别特色。要突出民建参政议政的重点领域,充分发挥民建会员中专家、学者、管理者和经济界代表人士的独特资源优势,以形成在经济领域参政议政独特作用。

(十六)与时俱进,拓展参政议政领域。要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推进的要求,以及建设“和谐贵州”的需要,及时拓展领域,拾遗补缺,提出有质量和有针对性的参政议政建议。

五、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建设参政议政骨干队伍

(十七)对各级民建组织的分管负责人和专职干部进行专门培训。采取举办培训班、挂职锻炼、考察学习等形式,组织机关干部特别是从事参政议政工作的干部,深入社会实践,熟悉行政业务,增强机关干部参政议政工作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为参政议政服务的主动性和能力。

(十八)着力培养参政议政会员骨干队伍。要结合政治交接主题学习教育活动、邀请会内外专业人士、专家学者讲课、以会代训、学习考察等方式,以及通过专委会、专家咨询组开展活动等发现和培养会员骨干,提高他们的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形成一支较高素质的参政议政骨干队伍。要把参政议政骨干会员作为后备班干部重点培养。

六、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参政议政工作顺利完成

(十九)精心准备,搞好政治协商。根据中共党委各种协商会和征求意见会等会议的要求,省委会及各地方基层组织要提前安排,并及时召开会议,征求会内专家意见,形成意见和建议,提交有关方面决策参考。

(二十)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按时完成调研课题。要将每年确定的课题调研任务,在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专委会、专家咨询组、省直支部、地方基层组织中进行分解落实。要加强课题调研的组织领导,确保每年三季度提交调研报告。民建省委及各地方组织的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应牵头组织、承担或参与完成一项参政议政课题调研任务。

(二十一)积极撰写提交“两会”和议案、提案、发言和建议。会内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围绕中共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对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紧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参加调研和视察;每年应提交一份以上以团体名义、个人名义或联名的议案、提案、发言或建议。

(二十二)切实搞好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民建各级组织的领导班子成员、常委、委员以及各支部主任要积极带头反映社情民意,每人每年至少应撰写一篇社情民意稿件。各专委会、各地方组织、省直各基层支部每年应向民建省委提交二条以上社情民意稿件。

七、总结经验,定期考评,建立参政议政工作激励机制

(二十三)建立考评机制。各地方委员会、各支部、各专委会在每年工作目标和计划中,应分解落实参政议政调研任务,并作为年终总结和考核评比的一个重要内容。民建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常委、各支部负责人要把参政议政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年度总结。  

(二十四)健全考评记录。民建省委调研处、组织处及相关处室要建立专门的记录档案,收集整理省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常委、各地方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会内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人员、各支部负责人等参政议政工作主要情况,以及各专委会、各地方组织、省直各支部工作情况,作为年终考评和推荐、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十五)定期进行考评。民建省委定期对参政议政工作进行考评和表彰。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十六)民建各市(州)委员会可参照上述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并报省委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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